近日,问题编号为1092522的网友留言投诉:金坛花园西园地下停车位近期正在出售,据开发商介绍,停车位已售出95%,仅剩有限数量可供出租,开发商仍在出售,并将于2月1日起涨价。作为业主,我谨投诉:1、地下停车位中的防空车位,开发商无权出售,只能出租。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停车位首先要满足业主的需求,如果开发商将停车位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售,必将影响到那些没有购买停车位而想出租的业主的利益。我们强烈要求主管部门提前介入监管,维护我们业主的合法权益。
烟台市莱山区住建局回复: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停车需要。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出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卖不租为由拒绝。”目前,《条例》这一条款在执行中存在几点难点。

一是虽然明确建设单位不得“只卖不租”,但对违规企业如何处罚却并不明确,建设主管部门只能对违规的开发商进行约谈、劝说,要求其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二是租售比不明确,空置车库是先卖还是先租。目前我市部分开发商,特别是外地开发商,为了尽快收回资金,导致小区的售出比远远高于租售比,同时开发商更倾向于出售小区的空置车位;

三是租赁期限不明确。由于目前尚无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车库租赁期限,因此住宅小区停车位租赁期限需由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确定。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已约谈开发商、物业公司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妥善解决相关问题,为市民停车提供便利。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