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 2018 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范围对象

类别:凤台资讯 时间:2024-08-19 浏览:
凤台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与凤台县教育局同步发布:2018年秋季淮南凤台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欢迎加入2018年安徽教师资格考试学习群:623128687。关注安徽华图官方微信(教师资格考试群:jiaoshitest)随时了解考试动态!点击下载教师在线APP,更多免费在线课程等你来学!

凤台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证政策解读口径》(附件1)和省教育厅《安徽省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公告》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现就我县2018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和认定单位

(一)认定类别及地域范围

申请凤台县幼儿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等,主体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发证条件的人员,包括: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淮南市的人员;

户籍是指申请人在凤台县所辖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常住户口簿或者常住人口登记表。

工作单位指申请人在凤台县辖区内的工作单位凤台教育局网,分为有工作人员的和有岗位无工作人员的。

2.持有有效凤台县居住证的人员。

(二)识别对象

1.符合直认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即2014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与其专业相符的中小学教师资格。

2.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人员。

上述已识别人员中,1人为非国考考生,2人为国考考生。

(三)受理单位及范围

1.凤台县教育局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道德状况

申请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教师法所定国民教育程度学历,具体如下:

1. 非全国统考考生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师范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中等职业学校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的,须具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4)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须具有中等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2. 国家考试人员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

(3)申请初中教师资格,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申请小学教师资格,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须具有幼儿园师范学校以上学历。

3. 身体状况

申请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需要,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经教师资格认证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改的通知》(教米任[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师函[2011]1号)等相关文件、通知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政策法规”栏目中查阅。

4. 普通话水平要求

申请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二级B级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汉语教师资格、中小学汉语教师资格、幼儿园汉语教师资格的,须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A级以上标准。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请参见“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相关页面。

3. 认可流程

1. 网上报名

2018年9月19日-9月28日。报名时间结束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在拟报考地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报名。其中,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合格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安徽省直发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申请人网上报名入口”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注意事项。申请者中,申请高中、中职、中专实习指导老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淮南市教育局”认证机构和“淮南市教育局”确认点;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对应的“县区教育局”认证机构和“县区教育局”确认点。提交信息后,请留意网上回复,如有留言,请根据留言修改信息,待网上审核确认完成后,方可打印申请表。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及医院

2018年10月16日至18日,每天下午2:30至5:00,报考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集中在淮南东方集团总医院(原淮南矿业第三医院,具体地点见本公告第四项第八条)体检中心。

2.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于体检当天按照指定时间到达医院。

(2)申请人从网上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体检表》(附件2-1)和《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幼儿园)》(附件2-2)(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使用),用A4纸双面打印,附本人1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在同一底板上),带齐来医院进行体检。

(3)申请人完成体检后,应向医院提交体检表,并于次日下午14:30至17:00之间(周末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到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

(4)体检结论应清晰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的照片须加盖医院公章方为有效。凡不符合要求的体检表将不予受理。

(5)体检费用由学生自行承担。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见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后,报名系统方可生效。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凤台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_凤台县教育局信息网_凤台教育局网

(一)拟报考高中、中职、中专学校实习指导老师岗位的应聘人员,请于2018年10月20-21日工作时间内到淮南市教育局人事科信息室(淮南一中东门老教育局北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二)报考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按照县(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确认,具体现场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七条第四项。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需下载并A3或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2寸正面彩色照片一张(与网上申请上传的电子版照片放在同一底板上)。

(2)《思想品德测评表》(附件3)复印件。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填写、加盖公章。申请人无所在单位的,由申请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填写、加盖公章。表中“犯罪记录”一栏也可由申请人居住地派出所填写、加盖公章。

(3)身份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户口簿或者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的,应当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如向签发居留许可的教师资格认证机构申请,须提供有效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籍不在本市的申请人,有固定岗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和在职证明;有岗位无固定岗位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或《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幼儿园)人员体格检查表》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目前,安徽省申请教师资格时,普通话证书没有有效期限制。

(8)参加全国考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为PDF格式,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下载和打印。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教育专业毕业生,须提交《研究生成绩登记表》(包括在读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专业及格成绩)和《教育教学实习考核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9)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老师资格,须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中级以上工种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一张2寸照片。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照片背景须与​​网上申请上传的电子版照片一致。

申请人提供材料时(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原件外),应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应注明姓名、申请级别、申请主题,复印件请使用A4纸。

(四)颁发证书

2018年11月26日至30日正常上班 凤台县教育局五楼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告,了解认定条件。如对相关规定和自身条件不清楚的,可通过电话咨询或到受理地点进行咨询确认。

2、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认证机构将不受理,并由申请者承担在此之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或损失。

3.自2016年1月1日起,原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级)、心理学证书不再作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依据。

4.符合直接认证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教学科目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可按原办法直接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证;申请教学科目与所学专业不符的教师资格认证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5.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政策解读》第七条规定,怀孕报考人员可免除不适宜孕妇进行的体检项目凤台教育局网,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视为体检合格,但主检人员须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状况声明。报考人员在提交体检证明时,须附有妊娠反应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期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6.公告中提到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证指导中心网站()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各市教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考生及时查阅,避免错过认证机构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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