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省省直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面试等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二、招聘人数
2024年省直事业单位统一招聘工作人员1650名,各招聘单位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岗位信息表》和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通过河北党建网()、河北人社网(rst.hebei.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8日至2006年4月8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河北省直事业单位2024招聘,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附件1)及各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所应聘单位的《招聘公告》,了解所应聘单位的具体要求和工作安排。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2: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3日17:00。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3日12:00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24年4月8日9:00至4月12日17: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4月12日17:00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五、考试
(一)笔试
报考综合类岗位(附件1无填充颜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笔试;报考医学类岗位(附件1填充浅黄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医学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教育类岗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附件1填充天蓝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教育类专业科目笔试;报考税务类岗位(附件1填充绿色部分)的应聘人员参加税务类专业科目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5月12日上午。
(二)面试
面试的相关事项详见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招聘公告》中未明确的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见招聘单位《招聘公告》。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根据招聘单位的《招聘公告》确定进入人选。
考察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七、公示和聘用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北人社网-资讯动态-事业单位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河北省直事业单位2024招聘,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范围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附件:
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综合类科目考试大纲
3.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医学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4.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教育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5.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税务类专业科目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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