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家中有学龄儿童需要申请《房屋租赁协议备案证明书》凤台房屋出租,请参考以下温馨提示:
现场代理流程
1.以下关于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意向信息:
1、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
2.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房产证或房屋产权证(原件)。
2、下列信息仅凭集体农田使用证(仅限农村宅基地性质)提供:
1、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
2.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集体耕地使用证
4、出具村屋证明原件(村委会签字)。
3、拟拆迁房屋(已签订搬迁补偿合同及选房确认书,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下信息:
1、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
2. 租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搬迁补偿合同(原件)。
4.房间选择确认(原件)。
以上三类,申请人应根据租赁房屋所属情况携带所有相应材料,租赁双方应亲自到泰安居民服务中心2号楼A区二楼(13号窗、14号窗)申请。
在线代理流程(笔记本端)。
文字版操作手册:双方一方进行租赁实名登记,登录“青岛住房租赁市场公共服务系统”→签字备案→租赁协议备案→选择备案类型→填写备案信息(房屋产权证号不能手写,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 →房屋的验证(如果验证不合格, 请携带所有材料,双方到窗口做)验证通过→→保存并提交信息→等待初审→审核通过(您可以自己复制)。
→审核不通过(根据问题反馈修改,重新提交)。
操作手册的图例版本:

(注:1、房屋产权证编号不能手写,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择,2、如验房不成凤台房屋出租,请携带所有资料及双方到窗口代理)。
笔记
1.如果该人
未到场的,可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与受托人签名+指纹,受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2、出租人必须与房屋所有权证明或其他合法所有权证明中记载的主体一致。
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0532-88397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