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库车位租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获悉,车库车位开发商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不得只售不租,也不得签订长期(10年以上)租赁协议,要求业主一次性缴纳租金。 停车位和车库的租金每年支付。 占用业主共用道路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车库车位租售方案必须张贴在售楼处显着位置。
《通知》要求,建筑区域内规划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建设单位应当优先满足区域内业主停车需求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赠与等方式约定,或租赁。 建设单位不得出售停车位、车库。 或未提供奖金的车位、车库应优先出租给该地区的业主(购房者)。 租金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业主(购房者)要求租用车位、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只卖不租,或者要求业主(购房者)签订长期(10年以上)租赁协议。 一次性缴纳租金,可以实现只卖车位、不出租车库的目的。 停车位和车库的租金每年支付。
同时,占用业主共用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车辆的停车位,属于业主所有; 业主共有的停车位、车库的处置,依照民法第278条规定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必须在建筑分区范围内通过表决专门决定。 部分区域四分之三以上业主和参与投票业主四分之三以上同意。 在利害关系人就车位、车库的处置达成一致之前,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公司不得以未取得停车位、车库为由拒绝业主(购房者)使用车位、车库的权利。有权使用停车位或车库,禁止车辆进入施工区域。 业主(购房者)出具书面材料并表示不愿购买、租用车位、车库后,物业公司应当在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办理机动车临时停放并妥善处理。安排业主(购房者)这样做。 人)的车辆进出和停车。 并且计费依据《关于明确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即机动车在普通住宅楼前期物业管理区域内临时停放的,不予收费。停车时间2小时以内按收费; 剩余时间超过2小时将酌情收费。 充电方面,如果实行计时收费,超过2小时按1元/小时计费(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连续停车,每24小时最高收费不超过10元。 若实行计时收费,超过2小时的,白天(7:00至19:00)、夜间(19:00至次日7:00)每次按2元收费。
建设单位应当在获得竣工验收或者配套综合验收备案后出租、出售停车位、车库。 租赁、出售停车位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交停车库租赁、出售计划供审查。 该计划必须包括以下内容:车位、车库的分布地点、数量和面积、车位、车库的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车位、车库的租赁方式和租赁期限; 物业服务公司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通知》下发前,凡是在售项目尚未申报车位、车库租售计划的,以及已交付项目仍有未出租车位、车库的,须完成车位、车库申报今年8月15日前的出租和销售计划。 准备好通知书,同时张贴在销售现场或物业客户服务中心的显着位置。 建设单位未落实《通知》的,一经核实,建设单位完成整改后,可办理预售网上签约备案; 拒不按要求整改的,视情节轻重,作为负面信息记入企业信用。 该档案有可能被列入该市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来源: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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