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一)《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3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4)近期一寸免冠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二)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报名后三天内。
2、审核内容:主要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资质材料。
3、注意:应聘者应保持沟通畅通,以获取资格审查结果及不合格原因。 符合申请条件的定海 招聘,将发放准考证。 门票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招聘计划的应聘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三倍。 报名人数低于3倍的,招聘计划将减少或取消。

4、资格审查由舟山市定海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考试
采取采访的形式。 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60分。 得分低于60分的,不纳入体检和检查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达到计划招聘岗位数30倍以上的,增设笔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1:6的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及检查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按要求对入职员工进行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体检或考试不及格或主动放弃者,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考试及格者中递补。
(五)招聘公告
审核合格后定海 招聘,按照规定予以公告。 人员资格公示后,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委托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不符合条件的,由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通知不予录用。 拟录用人员放弃或者被取消录用资格的,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治疗
按照定海区编外人员待遇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相关要求
(一)应聘者必须遵守招聘相关要求,服从招聘组织实施部门的安排。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1.伪造、变造证件、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考试或者就业资格的。
2、考生考试作弊。
3、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二)各招聘环节由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舟山市定海区政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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