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宜良县公证处是隶属于宜良县司法局的自负盈亏事业单位。 是依法独立履行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公证法律服务机构。 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执业公证员1名、公证助理1名。
2. 资格条件
(一)公证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和法律;
3、45周岁以下(197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持有《公证员执业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 公证助理
3、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拥有国家法定职业资格证书;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处招聘公证员,不得参加招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故意犯罪、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被开除公职的; 被吊销执业证书的; 依法、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1) 注册方式:使用邮箱注册。
申请人填写报名表并连同报名材料(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891230@163.com。 邮件主题以“姓名+宜良县公证处申请材料”命名,例如:张三的宜良县公证处申请材料。
(二)注册所需材料。
1、《云南省宜良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助理登记表》(见公告附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近期2寸电子证件照片; 5、申请公证员的申请人须提供公证员执业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公证员助理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以上所有材料须以电子扫描件或照片的形式发送至注册邮箱。
(三)资格审查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宜良县公证处根据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由宜良县公证处组织实施,通过面试进行综合评价。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检查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考察。 主要审查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政治审查须经申请人原工作单位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同时核实所提供的注册信息及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六)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宜良县公证处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检查情况。 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七)拟聘人员公告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宜良之窗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公证处将在宜良公证处安排三个月的试用期。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补充
拟聘职位因下列情况出现空缺的公证处招聘公证员,由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根据面试成绩填补:
1、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任的;
2、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岗位的;
3、其他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情况。
4.相关福利
执业公证员一经录用,年薪10万元加绩效考核激励,公证助理月薪3000元加绩效考核激励。 享受国家社会保险待遇,食宿自理。 试用期内无绩效考核奖励。
5、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相关具体事宜请联系云南省宜良县公证处。 电话:0871-67522386。 联系人:刘老师15925161806。
联系地址:宜良县政务服务局二楼公证处窗口。
附:云南省宜良县公证处招聘公证员、公证助理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