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统计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凤台统计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凤台统计局,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披露的内容
1.统计局的组织职能:包括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县统计局职能、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等。
二、统计局基本工作流程和服务承诺。
三、统计局行政权力目录。
4.凤台县国民经济统计。

5.办理部门调查项目审批及统计从业人员资格申请流程。
6、统计工作进度等。
(二)统计系统内公开的内容
1、干部任免、重要人员任免、年终考核奖惩等。
2、财政收支、政府采购等。
3、职称评定、入党积极分子等。
4、临时公开内容:需要临时公开公示的事项。
2、政务公开的正式载体
凡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在丰台统计信息网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 有投诉热线。
统计系统内需要公开的内容,应当通过会议、公告、内部通报、情况通报、下发文件等形式公开。
三、政务公开操作流程
(一)制定政务公开计划:根据年度工作内容和重点,制定政务公开计划,确定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间和形式,并制定实施办法。
(二)明确主任负责、分管领导包办、办公机构牵头、监管单位、综合单位等参与的政务公开机制。
(三)提案确认:非例行公开内容事项须先由责任部门提出并报分管主任,经局或局党组主要领导审核研究确定内容,披露时间和形式。 日常披露事项按照制度正常办理。
(四)收集和备案:公示后,主办单位将注重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反馈报告和信息备案备查。
(五)监督检查。 加强统计政务公开监督,由纪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加强统计执法检查,认真查处违反统计法律的举报投诉,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