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常常成为真正友谊的障碍。
“有钱能使鬼推磨”。金钱、权势、财富、色欲,虽然是生来带不走,死后带不走的东西,但很多人却终其一生都在为之奋斗,甚至不顾亲情、人情。有人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被金钱扭曲的人心才是万恶之源。
(本案中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2013年3月12日,安徽省凤台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朱根家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应答,打不通电话,屋内似乎有血腥味,怀疑发生凶杀案。民警赶到后开门发现,朱根一家四口已被全部杀害。
警方随即勘察现场,发现朱根是全家四口人中死状最惨的,不仅头部被钝器击中,身上还被刺了好几刀,可见凶手对他十分痛恨。家中并无财物损失,极有可能是一起报复性杀人案。
随后,警方展开调查,从邻居口中得知,朱根平时心胸狭隘,脾气暴躁,与人吵架是常有的事,但从没听说他与谁结下深仇大恨,如果说最讨厌他的人,大概就是他的父亲和哥哥了。
警方找到了朱根的哥哥朱忠,朱忠在谈及弟弟时十分愤怒,说他不孝、没良心、唯利是图,朱根到底做了什么,让亲人如此恨他?
故事要从2008年的分房说起。朱根的父亲朱静思有两套房子,两个儿子一人一套,还算公平。其实分房的时候,两套房子价值差不多。老街那边的房子比较宽敞明亮凤台,交通也方便,朱静思夫妇就打算在那里养老。
长子朱忠贤结婚时,就把马店北街的房子送给了长子,小儿子朱根当时也没有反对。2010年,朱根结婚,朱静思又把老街上的房子送给了小儿子,打算和他一起住。
但朱根对此很不满,觉得父亲偏袒自己,他不止一次把朱静思送到哥哥朱忠那里生活。几次争吵过后,哥哥朱忠给父母增加了每月的赡养费,朱根最终还是放弃了。其实朱静思夫妇还有工作能力,平日里也不需要多少钱,这些钱全部用来补贴小儿子的生活。
朱静思自认为已经为小儿子尽力了,但朱根却是个嫉妒心强、贪财的人。2011年,马甸北街的房子升值了。看到哥哥一家过得好,他又开始怨恨父亲了。如果房子是父亲送给他的,钱肯定是他出的。
也正因为如此,他时不时就会跟朱静思吵架,甚至还会跑到哥哥朱忠家里去骂他。兄弟之间吵架,谁也不愿意看到兄弟吵架。朱静思对于小儿子的不讲理行为也有些恼火,他一生勤奋,却没想到小儿子竟然是个唯利是图之人。
后来,事情闹得沸沸扬扬,朱静思夫妇被朱根打了好几次,村民们实在忍无可忍,找村委会调解,最后朱忠不忍心看到父母受难,给了弟弟6万元作为补偿。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朱静思夫妇可以安心享受家庭生活了。
但朱根不肯放弃,他每天都为这件事跟朱静思吵架,两人矛盾越来越激烈。朱静思觉得小儿子越来越不懂事,只想着钱,没有父母之爱,为了不影响两个孙子,干脆带着老婆出去打工了。
2012年2月,他回家悼念去世的亲人,打算去小儿子家借宿几天,却发现朱根把他的衣服被子都扔掉了,不让他进家门,还扬言每次见到都要打他。“养子养老”不是说父慈子孝,但哪个家庭像他们这样反目成仇的?朱静思对这个儿子失望至极。
同年9月、10月,朱静思夫妇两次回家拜亲戚,将衣服暂时寄放在小儿子家中。朱根发现后,将衣服扔掉,并持棍子追打朱静思。事实上,朱根的行为涉嫌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方式,对家庭成员造成一定身心伤害的行为。严重虐待老年人,属于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行为“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虐待罪定罪处罚。
朱根不但不赡养父母,还殴打、辱骂他们,如果闹上法庭,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朱静思法律意识不强,认为这是自己家的事,朱根的行为已经让他心寒不已,或许他觉得这样的儿子儿媳妇没了还好,于是萌生了杀掉他们的念头。
2013年3月11日,他携带刀、斧头、绳索等工具翻墙闯入朱根家,将朱根一家4口人以及其两个儿子(分别为3岁和1岁)全部杀害。几天后,警方根据侦查找到了朱静思,他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朱静思认为自己是在“为正义而杀自己的亲人”,但我们国家是法治国家,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决他人,即便是私自处决罪犯的亲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朱静思杀害亲人,致多人死亡,连无辜儿童也放过,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最终,法院判处“凤台家惨案”凶手朱静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4年3月4日,朱静思被执行死刑。
如果朱根没有被金钱迷惑,成为金钱的奴隶凤台,甚至与父母兄弟反目成仇,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如果真想过上好日子,就应该自己努力奋斗,而不是抱怨父母亲人。逐利是一种痼疾,只会把人带入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