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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名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系统中的要求添加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头联和本人联)、学历及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请务必保证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
2、考试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人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通知考试的相关事宜。
(1)笔试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基础知识。
(2)技能考试(打字)
技能考试内容为:计算机速录测试,听打测试时间为10分钟。现场播放一段语速为120字/分钟的录音资料,考生用汉字将录音资料内容录入计算机。正确率为听打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听打测试使用键盘输入,考场提供常用输入法软件。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面试
考生按笔试成绩占40%苏州 计算机 招聘,技能测试成绩占60%计算进入面试成绩,按成绩从高到低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体检、政审
(1)面试结束后,考生按笔试成绩占2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的权重比例(面试成绩须在合格线以上)计算总成绩苏州 计算机 招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按规定进行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并派遣至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人民法院工作,试用期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