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灯是安徽省蚌埠市、凤台县、颍上县的传统舞蹈,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起源
相传花鼓灯起源于夏朝。在大禹会见诸侯的涂山脚下,大禹娶了涂山之女女娇为妻。新婚不久,大禹便出征为天下百姓治水。大禹治水十三年,三次路过他家,却没有进去。女娇十分想念大禹,每天抱着儿子启站在山坡上,遥望远方,祝愿丈夫治水成功,早日归来。因为想见丈夫的心情迫切,她化作一块巨大的石头,后来人们就称这块石头为“望夫石”和“启母石”。为了纪念他们,人们便修建了禹王庙。每年农历三月二十八日,人们便到庙会,敲锣打鼓,载歌载舞。从此,花鼓灯就诞生了。
到了宋代,花鼓灯已发展成为比较系统的艺术形式,在民间舞蹈艺术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每年的艺术灯会上,花鼓灯都是压轴戏,故有“大灯”之称,享誉中外。
清初,统治者重视文化,花鼓灯艺术迅速兴盛。剧作家孔尚任观看花鼓灯表演后,写下《舞者词》一诗:“一双红袖舞动,柔若花鼓乱若云,既无巧手托身,肩掌何异。”形容了花鼓灯优美的舞姿和精湛灵动的技艺。鸦片战争后,近代中国社会动荡不安,不稳定,花鼓灯艺术受到影响。

辛亥革命后,淮河流域连年动乱,花鼓灯艺术也进入最低谷。
新中国成立50年来,花鼓灯艺术进入了鼎盛时期,花鼓灯产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舞蹈特色
花鼓灯中的角色较多,分工也颇为细致。男角色统称“鼓架”,女角色统称“兰花”。根据分工不同,“鼓架”又可分为“大鼓架”、“小鼓架”、“丑鼓”和“伞把”。“大鼓架”主要表演叠罗汉的“上盘鼓”,俗称“底座”;“小鼓架”主要表演“大花场”和“小花场”;“丑鼓”类似于戏曲中的丑角,表演时身披青花鼓,擅长即兴发挥和诙谐幽默的表演;“伞把”又称“伞头”,负责整个表演的指挥调度。其中“文伞把”主要负责领唱、对唱,而“军伞把”则主要负责跳舞、调整队形、控制节奏。“兰把”以折扇、方巾为主要道具,表演时左手执方巾,右手持扇,通过步法、身姿的变化,表达不同的思想感情。[3]
花鼓灯主要由舞蹈、灯歌、锣鼓表演、幕后戏等组成,舞蹈是其主要组成部分。花鼓灯舞蹈由“大花场”、“小花场”、“盘古”三部分组成。“大花场”是一种大型集体抒情舞蹈;“小花场”是花鼓灯舞蹈的核心部分,多为二、三人即兴表演的抒情舞蹈,情节简单;“盘古”没有固定的表演形式,是舞蹈、武术和技巧表演的结合,同时还具有造型艺术的特点。[3]

在漫长的表演过程中,花鼓灯形成了自己的表演套路:开场锣响起后,先出“民用伞把”或“丑鼓”,接着出“军用伞把”,然后依次进行“大花场”、“小花场”表演凤台花鼓灯是安徽的吗,最后是“盘鼓”或后台戏表演。虽然有一般的表演程序凤台花鼓灯是安徽的吗,但由于表演是即兴的,也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某一部分可以重复多次,直到观众满意,演员满意为止。也正因为如此,花鼓灯的表演往往要通宵达旦,从晚上一直表演到天亮。
继承保护
颍上民间艺术节看点——花鼓灯把手
花鼓灯是安徽省优秀的民间艺术,是安徽民间舞蹈中流传最广、参与人数最多、影响最大、知名度最高、最丰富多彩的歌舞艺术,也是汉族舞蹈的典型代表之一。过去花鼓灯表演多为广场表演,在夜晚的灯笼照耀下进行,这也是花鼓灯名称的由来。后来发展为舞台表演,观赏性更强。花鼓灯的表演者一般都是劳动人民,随意聚集、随意散去,表演完就回家下地干活。正是因为有这样深厚的群众基础,花鼓灯才得以迅速发展,成为淮河两岸人民特别喜欢的一种娱乐形式。
由于种种原因,蚌埠花鼓灯原有的形态已濒临消亡,有影响力的民间艺人日渐老去,民间传承机制亟待重新建立,亟待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