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坚持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宗旨,坚持“科学管理、精心运作、服务至上”的理念,按照以“管理制度化、业务网络化、金融化”、“服务规范化、服务公开化、服务最大化、监管科学化、办公现代化”的要求,加强聚合,发展个人贷款,逐步扩大服务范围。经过五年多的创新实践,初步形成了“中央主机、银行柜台、数据集中、管办分离”的运营管理体系,基本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福利范围“规范管理、高效运行”,住房公积金征缴金额和覆盖率、个人贷款额度、利用率、增值收入逐年提高。

凤台县于1995年3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于2005年3月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截至2011年2月底,全县已有496个单位、3.2万多人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制度累计已缴存金额累计超过41844万元; 职工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建房和养老14388万元以上; 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27456万元; 累计为1584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22340万元以上; 贷款余额15731万元凤台住房公积金查询,国债余额3000万元,资金利用率达到68.22%。 支持职工购建住房18.13万平方米,拉动全县住房消费39973万元。 个人贷款还款率保持100%,个人贷款逾期率连续五年保持在0%,资本运作实现“零”风险。 通过资本运作,累计向县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万元凤台住房公积金查询,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37万元。 初步形成了抵御金融风险的能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为改善丰台地区城镇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促进房地产业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以“构建和谐丰台”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