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发区租车位费用高业主停车犯了难

类别:凤台资讯 时间:2024-05-11 浏览:
据烟台市开发区天颐郦城小区业主介绍,目前车位出租费用很高,业主认为不合理。烟台市开发区天颐郦城小区开发商吴经理说:“我们给业主发了通知,所有的物业收费,都是按照(新标准),因为当时下了文吗,我们上面注明了,地下车位属于有产权的,这个是按照我们原来的协

近日,烟台开发区一小区业主致电记者反映,其小区停车位租金远高于新出台的价格标准。 业主们现在停车困难。 到底是怎么回事? 呢绒?

车位租用成本高,业主停车难

据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业主介绍,目前停车位租金费用很高,业主认为不合理。 “这就像每月 450 美元的租金一样。” “这是降价了,以前是七百多,还是六百多。” “反正租房的价格挺贵的,一般现在租房都没有那么贵了。”

小区业主给记者算了一笔账。 现在租一个地下停车位每月要450元,一年下来就要5000多元。 大家都认为停车费太高了。

由于停车费高昂,业主们只好将车停在小区外。 但我们仍然面临着违规被罚款的问题。 “为什么没事?人们都在发订单,不让我们停下来。”

业主们表示,今年5月1日起,烟台市物价局实施新文件,规定室内车位租赁费为每月185元,涨幅不得超过20%。 然而,社区并不遵守规定。 该文件被执行。 那么,楼主所说的到底是真是假呢? 生活邦记者来到社区物业公司了解情况。

出租额度满了,业主只能买车位?

生活邦记者:“我想问一下,租一个停车位要多少钱?”

烟台开发区天一荔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现在车位已经满了,没有了。”

不少业主对物业公司的这一说法提出质疑。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业主:“我今天打电话问了,他们说没了,已经租出去了,其实现在地下停车位多了很多。”

生活邦记者在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确实有不少车位空置。 那么,物业公司为何说已租满呢?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有了这个政策,政府指导了价格,所以可能已经租出去了,想要的话就只能买了,这是目前的情况。”

LifeBang记者:“目前有多少停车位出租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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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你说有二十多个租出去了,一共租了二十八个吧,好吧。”

谈话中,工作人员表示,原来开发商只卖车位,不出租车位。 考虑到部分业主购买车位有经济困难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部分车位用于将车位出租给业主。 而且,租赁费并不是物业公司收取的。

烟台开发区天一荔城小区物业公司一名工作人员:“我们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租金,包括你卖的车位费,因为产权不是我们的,我只收服务费我们不收取供电费,我们收取清洁费,包括设施和设备的维护费,包括场地清洁费。”

采访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小区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小区开发商,租赁和销售均由开发商办理,他们无权干涉。 不过,他们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将严格遵循价格标准。 那么事情真的是这样吗? 生活帮记者前往该社区售楼处了解详情。

高价租金是指导价的两倍以上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社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坦言,他们目前的租金价格确实是每月450元。 那么,他们为什么不执行新出台的价格标准呢? 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解释说:“现在有客户向物价局投诉,说为什么还不落实,所以我们给物价局打电话,物价局说还没有拿出具体的办法。”事情还没有结束,让我们再等一会儿,剩下的项目就等吧。”

交谈中,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烟台凤台小区车位车库,如果按照物价局制定的价格,开发商收回成本需要很长时间。 因此,大多数开发商还是希望尽快出售地下车位。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无论你们开发商实力如何,车位还是需要卖完。因为开发商需要将地下停车位用于流动资金或其他用途,这是民防部要求建一个停车位的成本大概是12万,现在开发商却卖到7万多、8万多,导致亏损30%。”

为了尽快收回成本,提高停车位租赁费显然不合理。 那么,开发商什么时候执行新的价格标准呢?

开发商的产权可以不符合规定吗?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开发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这个具体的事情我们还需要向公司高层询问,我们现在一定要按照(标准),包括物价局,他们看什么?”今天从我们家买的吗?” 是的,我们也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

当生活邦记者询问何时开始实施时,烟台开发区天一里城小区开发商工作人员回答:“领导目前正在出差。”

第二天,LifeBang记者电话联系了开发商。 至于车位租赁费,工作人员表示,还要收取450元。 这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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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天一里城小区开发商吴经理表示:“我们给业主发了通知,所有物业费都按照(新标准)执行,因为当时有一个文件。我们注意到上面、地下的车位归业主所有,这是符合我们原来约定的。”

开发商表示,由于地下停车位的产权属于他们,并没有包含在物价局下发的文件中,那么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 生活邦记者来到烟台开发区物价局咨询相关问题。

定制价格只卖不出租,不符合规定。

烟台开发区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原来他的车位不符合五一新标准,我们专门去监督他,告诉他一定要遵守这个标准。”当他租用它时,他必须遵守这项政策。”

该工作人员表示,针对这个问题,他们也与开发商接洽,对方同意执行新的价格标准,但后来确实收到了不少业主的投诉。

烟台开发区物价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但后来我们通过反馈听到有业主投诉,说已经改了,他们告诉外界没有车位,不租了。”所有出租停车位都租出去了。”

采访中,生活帮记者了解到,开发商以已全部出租为由,不再向业主出租,而作为物价部门,无权干涉。 那么,小区内只卖不租车位的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呢?

烟台开发区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只卖不租,不符合《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如果只卖不租,不管是谁的产权,只要你们小区有车位,不可以只卖。” 不租”。

据了解,《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 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和物业使用者的停车需求。 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出租车库的,建设单位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 车库租赁费标准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指导价确定。 得到相关回复后,LifeBang记者再次找到了社区开发者。 这次对方会给出怎样的答复呢?

不涉及物业租赁费,必须以指导价为准

烟台开发区天一丽城小区开发商吴经理告诉记者:“产权是开发商的,我们的不是物业公司管理的。只要产权是我们的,别说有。”对我们来说是没有指导价的,即使有指导价,你们也无权定我们的价格,因为产权是我的,你们可以指导,但实际业主有租或不租的权利,卖还是不卖。”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按照指导价出租,很多业主都不会选择购买车位,这对他们的影响很大。 所以他们目前正在考虑把小区里的所有停车位卖给一家投资公司,由投资公司来出租和出售。 这种情况下,租赁费用是否还需要按照指导价执行?

烟台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副科长张宝表示:“我们发布的2017年第30号卷烟价格文件,针对的是烟台市普通住宅。 物业管理区域停车收费相关政策适用于烟台市普通住宅。 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租金、停车服务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

生活邦记者从烟台物价局了解到,无论小区停车位产权归谁所有,只要是向业主租赁的,就必须遵循指导价。 希望本小区开发商尽快理解该文件,落实物价部门的指导价。 《生活帮》将持续关注此事。 我还想提醒烟台地区的朋友,如果发现任何超标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热线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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