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收到《省教育厅督导凤台县实验小学学生家长举报函》(中共安徽省教育和纪律工作委员会、省教育厅监察员办公室【教育纪律督导函经市教育局批准,县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
1、经查,该校四(七)班班主任、数学老师高志珍(实验小学退休)在实验小学西侧化肥厂家庭区开设小餐桌。小学。 小餐桌可容纳本班约20名学生。
2、2016年6月18日至7月1日,凤台县实验小学召开会议凤台教育局,向学校学生和社会澄清并反复宣传“取消付费补课凤台教育局,给学生一个快乐的暑假”,并与学校签约与全体教师 尽管丰台实验小学有《师德师风承诺书》,四(8)班的语文老师关琳和数学老师孙志瑞仍然为学生组织暑期带薪补习班。
3、该校四(9)班语文老师杨晓燕在凤台县经委家属之家开设小餐桌,并付费补习班。 录取的14名学生均为四年级9班,其中4人在小餐厅过夜。 宿舍学生每月缴纳650元,参加辅导班的学生每月缴纳350元。 四(9)名数学老师任春红在老县政府5号楼开了一个小饭桌,收取每人每月300、600、700元等不同费用。
凤台县实验小学部分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他们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管理办法》、《八项禁令》关于淮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淮南市教育局印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意见》中学及在职中小学》《关于开展教师带薪补课专项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凤台县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带薪补课专项管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师德师风教育专项管理活动》。 为规范我县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决遏制教师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现对上述违法行为采取以下措施。
1、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局党委对组织和参加小饭桌及付费补习班的四名负责人杨小燕、任春红、孙志瑞、关琳扣留了当年的绩效工资,调整到农村学校工作2年。
2、对高志珍给予开除处分,并按照有关规定扣留实验小学主要领导绩效工资。
3、通报批评凤台县实验小学违规开办小餐桌、付费补习班。
凤台县教育局
2016 年 7 月 25 日
